指金融、商业、交通及办公等使用的电子计算器、具有计算功能的数据记录、重现和显示机器的制造;以及货币专用设备及类似机械的制造。包括对下列计算器及货币专用设备的制造活动:(装有计算和电子装置设备)电子计算器:非电源电子计算器、可打印电子计算器、其他电子计算器;会计计算机;现金出纳机:销售点终端出纳机、电子收款机、其他现金出纳机;转账POS机、售票机、税控机、条码打印机、其他装有计算和电子装置设备;银行专用机器:自动柜员机(ATM机)、硬币分类机、硬币计数机、验钞机、点钞机、清分机、复点机、自动登折机、其他银行专用机器。